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18日指出,中部峴港直轄市市委書記阮春英與人委會主席黃德詩因違反公務紀律,對黨的信譽產生不良影響,引起民眾不滿,違紀行為嚴重,「達到應予處分的程度」。
現年41歲的阮春英(Nguyen Xuan Anh)於2015年10月當選峴港市(Da Nang)2015-2016年任期市委書記,當時成為越南地方主政的最年輕新任領導人。
現年55歲的黃德詩(Huynh Duc Tho)於2016年6月當選連任峴港市2016-2021年任期人委會主席。
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官網18日發布的聲明指出,阮春英執行公務時違反人事調派相關規定、學位文憑申報不符規定以及接受使用由業者贈送的汽車與住宅等;黃德詩則對該市土地管理及人事分工等缺失具有關聯責任。
另外,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也列出峴港市市委常務委員會的相關缺失,指出峴港市市委常務委員會的缺失與上述2名官員的違紀行為嚴重,對黨的信譽產生不良影響,引起民眾不滿,「達到應予處分的程度」。
越共相關機構未來將繼續審查與表決,以決定針對這些組織和個人的處分措施,不排除這2名官員會被免去職務。11月將舉行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經濟領袖峰會的峴港市領導人是否會有異動,仍待觀察。
此前,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兼直轄市胡志明市市委書記丁羅昇(Dinh La Thang)因為過去涉及越南國家油氣集團貪腐案,今年5月也遭越共中央委員會以「警告紀律形式」處分,被逼辭去相關職務。